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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证券公司获证监会批准开展网上交易业务

2001年08月28日 08:35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消息:长城证券等12家证券公司近日正式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授权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此批被核准授权的12家证券公司分别是: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证券公司、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证监会要求各证券公司应严格按照去年4月份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对正在运行的网上委托技术系统进行重大升级,或对业务管理制度做出重大修订时,各公司应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要求各证券公司必须在网站首页的“重要提示”中加入以下字样:“本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该核准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安全和效率的任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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