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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下岗失业者从事社区服务可免税三年 2001年08月30日 08:18 中新网北京8月30日消息:为推动社区就业,北京市地税局推出优惠政策,凡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在3年内免缴个人所得税。 据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该政策规定,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自其持相关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缴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缴1至2年。 据北京晨报的报道,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员、小时工、病人护理、殡葬服务;直接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小饭馆、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应急服务站;拆洗、清洗、洗染、缝补、理发、照相、沐浴、誊写、复印、打字、录音、录像、镌刻、修剪磨刀、社区居民日用品租赁;劳务介绍、婚介服务、居民法律事务咨询与代理;社区环境绿化养植、清扫保洁、社区保安、房屋修缮、社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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