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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英:我要控诉“法轮功”

2001年09月04日 08:47

  山西省汾西县郭小英,女,42岁,文化程度中师,汾西县它支乡小学教师,1996年开始练功。

  本人自述及控诉:

  我有一个五口之家,我的丈夫在它支乡它支村经营铁矿和车辆,我在它支完小任公办教师,我们共有二子一女,家庭收入可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自从1996年后半年我练习“法轮功”后,我的家庭就失去了昔日欢乐、祥和的气氛。我的心思、精力全放在了练功上,不安心教学,整日沉迷于“法轮功”中不能自拔。因为丈夫不相信“法轮功”,经常与我在此问题上有争执,吵吵闹闹,打得不可开交。我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变本加厉,变得相当顽固。不但自己练习“法轮功”,还影响和带动了我的三个孩子全部习练“法轮功”,因为丈夫有生产业务,不能经常在家,孩子们在不假鉴别的同时,听了我的说教,我的大儿子郭振现在临汾市精华中学读书,二儿子在它支中学读书,女儿郭红已缀学在家。

  自从中央取缔“法轮功”后,深得社会各界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我中毒的程度比较深,思想反复性大,易于走极端。为此,丈夫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花费了多少代价。为了防止我外出滋事,他不得不放弃经营,专门看管和教育我。为了防止我外出,他不给我一分钱。在他的帮助下,几个孩子首先转化过来,他们几个苦口婆心,轮番上阵,对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期间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有了初步的认识。后来,通过收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天安门自焚事件,使我的思想为之一震,就好象给了我当头一棒,对我的触动非常大,我觉得,如果我再发展下去,也会走上陈果、刘春玲自焚之路。其后果是多么可怕。我想到我上有七旬老母无人照顾,多年收入几乎浪费殆尽,丈夫不得不中止生产。我的家不像个家,人不像个正常人,就差没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了。我的家之所以能变成这样,完全是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毒害。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确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邪教组织,是残害生命,麻醉灵魂,泯灭人性的,它害的我有家不能团圆,我有学不能教,儿子有学不能上,丈夫有工不能作,难道说“法轮功”是“真、善、忍”吗?请问李洪志为什么不这样呢?我要控诉“法轮功”,希望政府尽快将李洪志绳之以法,同时,我希望少数痴迷者赶快觉悟,以我家为教训,彻底与“法轮功”决裂,不要再充当李洪志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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