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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家上市公司因未及时披露预亏预警遭谴责

2001年09月04日 09:32

  中新网北京9月4日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9月4日分别对在沪深两地上市的24家公司进行了谴责。

  据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国电南自、哈飞股份、珠峰摩托、离合器、兰花科创、浙江中汇、祥龙电业、桂冠电力、北大科技等九家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发出了公开谴责。

  而深圳证券交易所则对银广夏等十五家公司未按规定做好中期业绩预亏预警的信息披露工作予以公开谴责。

  上交所在谴责公告中说,上交所在对2001年中报事后审核时发现,上述九公司2001年中期业绩大幅下降,但并未按规定及时发布中期业绩预警公告,严重违反了上交所《上市规则》第4.1条规定和《上证所关于落实2001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因此,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深交所称,在2001年中期报告披露工作中,银广夏没有按照规定刊登中期预亏公告,ST中福、深深房、厦门信达、九江化纤、深天地、中国武夷、吉林纸业、民族化工、南方建材、比特科技、沈阳化工、赣南果业、内江峨柴、蜀都等十四家公司中期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但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刊登业绩预警公告。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证上(2001)69号《关于做好2001年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所以对上述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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