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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于十月一日统一证券登记结算

2001年09月20日 08:21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九日电(记者李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今天分别与沪深两地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布业务转移事项公告,自十月一日起,两地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依法定程序注销。

  公告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在二○○一年十月一日前已签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及其他合同(协议)自该日起转移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相关债权债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一年十月一日之前对外签定的合同(协议)及其业务规则中指明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履行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今年三月三十日在京正式成立,现有的沪深两个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注销后将成为其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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