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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护黑局长”为“黑社会”通风报信被判刑

2001年09月26日 14:33

  中新网郑州9月26日消息: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天江为“黑社会”通风报信,日前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9年11月8日,汝州市公安局开会部署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曾惊动中央的汝州40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主要成员王孬在会后一天被密捕。当案情有进展之时,时任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韩天江却告诉该团伙头目唐利峰“王孬被抓了”。唐利峰即伙同另外5人外逃,直至2000年1月4日才被抓获。

  据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春节前夕,唐利锋曾到韩天江的家里,将2万元现金送给韩天江;后来在汝州市某饭店,唐利锋又将1万元现金送给韩天江;1999年下半年,唐利锋又将一台价值8000元左右的电脑送给韩天江。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认为,韩天江的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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