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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表彰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个人

2001年09月28日 08:36

  中新网长春9月25日消息:25日上午,吉林省在长春市召开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表彰大会,53个先进集体和153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表彰。

  吉林省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副组长、吉林省政府副省长魏敏学宣读了表彰决定。他说,吉林省自1999年开展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贯彻中组部等七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表彰会精神,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夺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更大胜利,吉林省决定授予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等53家单位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集体,授予长春市朝阳区委书记范新早等153人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先进个人。

  大会为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及个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吉林省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林炎志讲话表示,这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有政法干警、基层党政干部、教育和科技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和普通群众,他们是来自全省同"法轮功"斗争各条战线上的优秀代表,希望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学习活动,以他们为榜样,弘扬正气,祛邪除恶,坚决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到底。

  表彰活动结束后,"法轮功"教育转化工作者和转化过来的原"法轮功"练习者还分别以诗朗诵、歌唱和舞蹈等多种形式,同台表演了名为"情满金秋"的专题文艺节目,来自吉林省直、长春市直和各市州党政机关干部1000多人观看了演出。(李亚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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