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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洲称《投资基金法》将推迟出台日期

2001年10月10日 16:41

  中新网北京10月10日消息:全国人大《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近日在北京表示,《投资基金法》的出台日期将推迟。

  据悉,王连洲近日在“中国工业高科技论坛”发言时指出,《投资基金法》可能要延迟到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的草案稿涵盖了各类基金,它是从公募、私募入手,按募集方式角度对各类基金进行规定的。

  而他在另一场合解释说,由于私募基金逐步浮出水面,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未获通过,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受到影响。即便明年3、4月份能够提交审议,也需要三读通过。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会,三读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并且一读之后,全国人大法工委还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

  王连洲还透露,草案规定,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要由具有资格认证的机构发起设立;设立特定基金要具备规定的条件;投资者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自然人投资,其自有资产不少于100万元,投资额不少于20万元;投资者在2-200人以下;机构投资者自有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不得承诺回报率;不得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及有关信息;除另有约定,实行经营权和保管权相分离的原则;要对投资风险予以预先提示;投资方向要按契约规定;投资于风险创业股权的特定基金,适用基金法的规定,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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