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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入世” 中国加快海事审判改革 2001年11月03日 07:40:00: 中新社北海十一月二日电(记者段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今天在此间称,中国海事审判要率先改革,更多地适用WTO规则、国际航运公约和外国法律,为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 这是万鄂湘今天在此间召开的第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上作此表示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本月十日即将成为WTO成员国之前举办此次会议令人关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武汉、宁波、厦门、广州、海口、北海十个海事法院院长及海事法院所在省高级法院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和航运业的飞速发展,中国涉外海事海商案件数量增长极快,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国际化特点。中国最年轻的北海海事法院成立仅两年,受理海事海商案件就达五百三十八件,标的额达三亿多元,受理案件每年平均增长百分之三百。 入世后,涉外商事海事执法将成为外国和外商了解中国司法审判制度和法制环境、投资环境的重要窗口,海事审判面临巨大挑战。万鄂湘坦承,中国现有的海事法律体系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与入世后海事审判的要求尚有较大距离。 万鄂湘表示,此次会议将针对中国加入WTO对海事审判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和评估,为如何根据WTO法律框架的原则制定和修改法律,完善和发展《海商法》、《海诉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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