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首页>>>>新闻报道

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羽毛球竞赛规程

2001年11月05日 17:23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预赛:2001年6月20日至27日在江西省宜春市举行。
  (二)决赛:2001年11月13日至23日在天河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解放军、北京市、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 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 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行业体协。

  三、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参加办法:
  (一)预赛:
   1.每个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8名(根据团 体赛情况,如有报名运动员不参加预赛者,须报告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备案,否 则作为未参加全运会预赛处理)。每个单位限报男、女各一个团体,男子团体每队 可报7-9名运动员,女子团体每队可报4-8名运动员。
   2.获得中国羽协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系列积分各单项排名第9至16 名的运动员 (对)不占本单位名额参加预赛各相应项目的比赛。
   双打和混合双打选手无论是原配对还是临时配对,其积分均由各人在本项目积 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积分的二分之一之和排列。临时配对中一方无中国羽协积分 排名的该方按零分计算。

  (二)决赛:
   1.获得预赛男、女团体四个小组前3名的队和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男子双 打、女子双打和混合双打前16名(对)的运动员参加决赛。
   2.获第27届奥运会羽毛球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直接参加决赛阶段相应项目的 比赛,并在预赛时一次性抽签进位。
   3.获得中国羽协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系列积分各单项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对) 直接进入决赛阶段各相应项目的比赛,并在预赛时一次性抽签进位。
   双打和混合双打选手无论是原配对还是临时配对,其积分均由各人在本项目积 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积分的二分之一之和排列。临时配对中一方无中国羽协积分 排名的该方按零分计算。
   4.获得参加男、女团体决赛资格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员,男运动 员9名、女运动员8名;只参加一项(男子或女子)团体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 名, 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9名或女运动员8名。只获得参加单项决赛资格的单位, 有男 女运动员3名以下(含3名)参加的,可报1名教练员;4名以上(含4 名)运动员参 加的,可报领队和教练员各1名或教练员2名。
   5.参加团体和男、女单打决赛的运动员不得更换。男、女双打或混双原配对 的运动员有伤时,在决赛阶段相应项目第一场比赛开始前经市级医院证明,可替换 其中的一名运动员,该运动员必须是报名参加预赛的,且不是该项目在预赛中被淘 汰的运动员,替换只能按提出替换当时中国羽协公布的各单项最新排名以低补高。 被替换下来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决赛阶段任何项目的比赛。如双打或混双的两人都 不能参加比赛,则取消决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预赛:
   1.团体赛
   (1)男、女团体赛分成A、B、C、D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获得各组前3名的 队参加决赛。
   (2)男、女团体赛的分组依据2000年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团体的名次顺序设4个 种子队(没有参加全运会单位的名次由后面队依次递补),其余按名次顺序分档次 (4队为一档)抽入各组,凡没有2000年团体名次的队最后抽签进组。
   (3)男、女团体赛每次比赛由五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 第一双 打、第二单打、第二双打、第三单打。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决赛同)。男子团体 赛每个队必须有4人专打双打,不得兼项;其他选手可以兼项, 但在一次团体赛中 只能打一项(决赛同)。女子团体赛如遇连场可以休息15分钟(决赛同)。
   (4)男、女团体的分组单循环赛均采用“1固定逆时针轮转法”确定比赛顺序 (决赛相同)。
   2.单项赛
   (1)男、女子单打、双打和混合双打五个项目均采用单淘汰赛, 获得各项前 16名者参加决赛。
   (2 )种子的确定以预赛抽签前公布的中国羽协各单项最新运动员竞赛积分排 名为依据。
   双打和混合双打选手无论是原配对还是临时配对,其积分均由各人在本项目积 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积分的二分之一之和排列。临时配对中一方无中国羽协积分 排名的该方按零分计算。
   (3)单项抽签时,同单位运动员在八分之一区合理分布。
   3.当全运会预赛与国际重大比赛任务有冲突时,经批准,有关运动队、运动 员可直接进入决赛。直接进入决赛各项的人(队、对)不影响上述各项预赛出线人 (队、对)数和比赛方法,并在预赛时一次性抽入决赛位置。

  (二)决赛:
   1.男、女团体赛由预赛四个组的前3名和直接进入决赛的队参加,竞赛办法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男女团体各分为E、F组。获预赛A、C组的1、2、3名进E组; B、D组的1、2、3名进F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带预赛有关成绩, 预赛相遇过 的队不再重赛),排出各组1-6名。
   第二阶段:E、F组的第1、2名,3、4名,5、6名分别进行佩寄制比赛,决出 男女团体1-12名。
   佩寄制比赛表:
  
   2.五个单项赛继预赛的成绩采取附加赛,决出各项1-8名。

  (三)弃权和罢赛:
  正常弃权:
  赛前运动员确因伤病者,赛中受伤(或突发急性病)者,分别经市一级医院和 大会医生检查,证明不能参加比赛和继续比赛。
  非正常弃权:
  除以上正常弃权范围外,其他均属非正常弃权
  特殊情况:
  根据出现的具体情节进行特殊处理。
   1.团体赛:
   (1)赛前交换比赛队出场名单时,按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者,判该队该次比赛 弃权。
   (2)第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3)第二场比赛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迟到5分钟者(时间以裁判员宣布第一场 弃权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计算),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4)一次比赛中出现两场弃权的队,判该队该次比赛弃权。
   2.单项赛:
   (1)比赛队员按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者,判该队员该场比赛弃权。
   (2)一名队员在同一天内参加两场或两项比赛以上, 赛前要求其中一场比赛 弃权者(赛中受伤,急病除外),判该队员该场(项)非正常弃权。
   3.罢赛:
   运动员、运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中断比赛,临场前拒绝出场, 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
   4.罚款:
   对非正常弃权的队、队员,仍保留其继续参赛资格,但采用罚款办法处理(人 民币计算)。
   (1)团体赛:弃权一场比赛罚款1000元,弃权一次比赛罚款3000元。
   单项赛:弃权一场(项)比赛罚款1000元。
   (2)罢赛:运动员、运动队造成罢赛,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处理, 并处 罚该队10000元。
   (3)全部罚款交中国羽毛球协会。
   (4)受罚队、队员办完交款手续后方能继续参加比赛(罢赛除外), 不交款 者不准参加比赛,另行处理。

  (四)规则、用球、服装:
   1.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 公布的最新规定。
   2.比赛用球:
   预赛和决赛:由赛区自定,但必须使用中国羽协2000年批准的国内正式比赛用 球且必须保证用球质量。
   3.比赛服装: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有领T恤衫、运动短裤。双打配对选手 着装颜色应一致。服装广告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的最新规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报名:各单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医务部门公章(因本 赛会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如运动员在比赛时发生意外,由本队负责,组委会协助 提供方便)于赛前30天(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 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按不参加比赛论。抽签以后不得弃权或更换 名单。
    通讯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邮编:100061
    地址:北京崇文区龙潭路丙三号伟图大厦6层
    电话:010-67120959,67122647
   2.单项比赛,每个运动员限报二项,混合双打每个参加单位最少报两对(不 报者则取消该单位一对男双和一对女双,只有男子和女子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单位, 不报混合双打),双打和混合双打不允许跨单位配对。
   3.参加男、女团体赛的各代表队应在预赛报名截止前和决赛报名截止前分别 根据公布的中国羽协各项目最新运动员竞赛积分排名排列相应人(对)数的出场顺 序名单。
   双打运动员先看双打积分,再看混合双打积分排列,若积分相等,则先排列原 配对,其次是非原配对。
   双打和混合双打选手不论是原配对还是临时配对,其积分均由各人在本项目积 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积分的二分之一相加所得的积分进行排列,临时配对中一方 无中国羽协积分排名的按零分计算。无中国羽协积分排名的(男、女单打、双打), 由各单位在其后自行排列先后,未在出场名单中排列的选手(对)不得参加相应项 目的比赛(决赛同)。
   4.乒羽中心组织4名调研人员参加大会调研工作。
   5.报到:各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

  (二)决赛:
  按第九届全国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
  (一)预赛:
   1.正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第一副裁判 长负责比赛抽签编排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在北京主持 抽签编排工作。
   2.国家级以上裁判员20名由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名单另发),不足名额及60名司线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3.正、副裁判长于赛前6天,第一副裁判长于赛前8天,裁判员于赛前3 天报 到。

  (二)决赛:
   1.正、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2.国家级以上裁判员40名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名单另发)。不足名额及60 名司线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3.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预、决赛的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名单另发), 委员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闻报道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