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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试点

2001年11月14日 08:21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记者李鹏)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获悉,中国证监会将会同国务院外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共同工作,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试点,积累监管经验,逐步推出一整套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规则,使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程序申请在境内上市。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则和按“国民待遇”的原则稳妥地进行外商企业发行上市审核工作。

  据介绍,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和探讨有关其发行股票和上市带来的新问题及相应的办法。如在信息披露方面,需要制定补充规则,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关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方面情况的披露,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披露,加强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可能因外资发起人股份的转让、发行后外资股份的摊薄以及实施“国民待遇”后有关其优惠政策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披露等等。

  这位发言人说,中国证监会支持致力于在中国境内进行长期业务发展、运作规范、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外商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利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更好的发展,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促进更多优秀外商企业在中国发展,有利于改善中国利用外资结构。

  日前,中国证监会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上市股票行为予以规范,这对完善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增强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将起积极作用。

  这位发言人还表示,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年多的发展,市场规模和市场主体不断扩大,市场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接纳更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规范、有序地进入市场发行上市股票的条件日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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