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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家里玩 门口挂标志 上海严禁大街上遛狗

2001年12月04日 09:16

  中新网上海12月4日消息:上海市将加大对犬类的管理。在该市中心城区内,即使有证犬也不允许在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遛狗,也就是说,上海的养犬主人不能将狗带出家门半步。

  新闻晨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经批准的养犬户,还必须在家门口醒目处悬挂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准养犬证标志,供邻里监督;且每户只准养一条观赏犬,严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草犬。

  《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

  据介绍,有犬市民喜欢将宠物狗牵到公园或是社区遛狗,有时狗便在马路边随便大小便,行人不注意,踩在狗屎上只能自认倒霉。

  另外,在狗咬人事故中,不乏宠物饲养者在公共场合遛狗时发生。据称,有证狗咬人不仅防不胜防,而且引发各种传染疾病。所以,上海市公安部门建议,市民最好不要养狗。

  公安部门介绍说,市民饲养有证狗如违反规定,将被处以没收犬类,对饲养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吊销《养犬许可证》。

  黄浦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中心城区即使有证狗也不能在限养区外活动,否则将作无证狗处理,见一条打击一条。

  不过,上海市的几位有证犬主户在接受采访时称,如不允许到户外遛狗,还不如不养狗。(丁志平韦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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