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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摩托帮”覆没记

2001年12月10日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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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李成录(又名阿龙)的带领下,从纠集到覆灭,仅仅存在了两个来月。他们非法成立摩托车出租公司,先后作案15起,敲房东、诈顾客、逼商城、殴交警、骗工商、砸居委会、围攻国家机关、用暴力妨碍公务、勒索单位和他人、打伤无辜市民和警察多人,被老百姓看做惹不起的“摩托帮”。近日,深圳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成录等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

  萦回心间的责问

  此案的整个审理过程,记者自始至终在法庭旁听。

  庭审进行了整整三天。9名被告人全部来自外地,这是罗湖区法院成立以来的首例。审判长由主管刑事的副院长亲自担任。

  担任本案公诉的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法庭上义正词严地宣读起诉书:

  该公司成员通过围攻、威胁手段,迫使执法部门对他们的非法活动网开一面。虽然他们的行为与典型的“保护伞”特征有所不同,但我们认为不应以是否将国家工作人员拉下水作为“保护伞”的构成要件,只要实施了逼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的行为,即应视为该特征成立……

  法庭上控辩双方交锋激烈。

  庭审结束后,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合议,审判长和审判员们重新端坐审判席,在宣布判决结果之前,审判长对该案的背景作了说明:

  李成录等人利用外地人的身份,在深圳市从事违法活动,当受到查处时,成群结队,给政府和有关执法机关施加压力,逼使一些部门不敢管理。

  众被告人不把执法部门放在眼里,视被害人为无物,政府的一些管理部门在一段时间里,也因不敢管、不想管而导致管理无能。由于被告人一些凶狠的表现,市民和一些被害单位也不得不忍让,息事宁人。无论是上下班还是开车上街,一些无牌照摩托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逆道行驶,目无交通法规。市民们问:“政府到哪里去了?法律到哪里去了?”

  审判长讲到这里的时候,偌大的审判庭一片静默,只有审判长义正词严的追问在法庭内回荡,在人们的心间萦回。

  为牟暴利,结成“摩托帮”

  摩托车拉客,是一门赚钱的营生,但也是深圳政府严厉禁止的行为。两个血肉之躯,奔驰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要多危险有多危险。

  风险意味着机会,机会意味着钞票,从新疆来深圳打工的阿龙瞅准了这条发财的捷径。他回到乌鲁木齐,找到妹夫杨旭勇,两人合计在深圳搞摩托车出租生意。郎舅俩越谈越投机,越谈越兴奋,越谈越深入。他们认为别人都敢去干的事,你也跟着去干,那不叫真本事。别人都不敢去干的事,你敢去干,那才叫真本事。最后,谈到了钱的问题。“我只有十来万。”阿龙说。“我可以帮你凑个20多万元。”杨旭勇说。“这些钱可能不够。”阿龙说:“你还能不能多凑点?”“最多也就25万元吧。”“够了。”“执照问题怎么办呢?”“这有什么难的?”阿龙哼了一声,笑道:“大街上到处是办执照的,千把元就搞掂了。”计划中的第一步,就这样在千里之遥的边城乌市实施了。

  以阿龙为首的永兴摩托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公司)非法成立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招兵买马。

  2000年7月,在新疆首府“伊力”大酒店,阿龙和杨旭勇打出了招工的牌子:“深圳特区工作,摩托车营运,吃住全包。”招聘广告一贴出去,应聘者就如过江之鲫,接踵而至。阿龙公司开出的条件十分诱人。摩托车租金,每天60元;两人包一辆;每人每天只需交40元;租车时只需交1000元押金,拿不出押金钱的,可以用身份证作抵押,没身份证的,可押户口本。不到一天,就选中了40多号人。阿龙为何不在深圳就近招聘员工,而要舍近求远回新疆找人呢?阿龙的逻辑是,这种非法公司,内地人胆子小干不了。

  公司开张后,一次就从广州订购了50辆摩托车。运营一个月,不仅收回了全部投资,阿龙和杨旭勇还大大赚了一把。

  摩托开道,谁挡灭谁

  这个所谓的永兴公司一成立,第一个被祸害的是深圳黄贝岭商城及商城的保安员。

  2000年8月14日晚,黄贝岭商城的一个保安员忽然发现迎面走来的人很面熟。想起来是当天中午在商城内闹事打人的那个摩托仔。保安员上去就揪住了这人的一只胳膊。

  “你,你,你想干什么?”这个叫陈新的摩托仔一面挣扎一面高叫。保安员召唤来几个同伴,“走,到派出所去跟你算账。”还没有到派出所,一路七八辆摩托车呼啸而来,一伙手持铁棍的人纷纷跳下车。一场血战就这样在深圳街头上演了。

  未经登记注册的永兴公司,开业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纪律严明”。老板阿龙得到手下的紧急报告,用对讲机一呼,不到10分钟,分散在辖区内的六七辆摩托风驰电掣般赶来。

  发生斗殴的是摩托仔和商城保安员,而处理纠纷的则是当地公安机关。这是阿龙第一次进入警方的视线,也是阿龙为首的黑帮第一次向警方叫板。

  阿龙纠集40多名摩托仔,先是聚集在罗湖区公安局门外,并阻止门外马路上车辆通行,迫使警方让对方赔偿巨款。随后,又组织马仔围堵黄贝岭派出所大院,以此继续向警方施压。接下来,阿龙又纠集一批人开着摩托车,车头插着长刀,在黄贝岭商城游荡,给商城施压,以勒索巨款。商城迫于无奈,为息事宁人,被迫向阿龙为首的“摩托帮”“赔款”20万元。阿龙从中分得16万元。

  其实,阿龙的真实姓名连他的部下也不知道。阿龙有5个名字,学名叫李成录。他本是汉族,但还起了一个少数民族的名字:阿那佳。

  就是这个阿那佳,令莲花二村45栋14楼C房的房东廖文基后来在法庭作证时,两条腿仍不住地哆嗦。阿那佳租住在他那里两个月不交房租,而且还挥拳打伤管理处的保安。廖文基知道这些人不是善良之辈,怕闹出什么大事来,于是,他决定让房客搬家,并低声下气地承诺,两个月房租也不要了。阿那佳从鼻子里轻蔑地哼出一声来,说:“你叫我搬走,我就搬走呀?我们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呢!提前终止合同,你要赔偿损失。”

  “什么,赔偿损失?赔多少?”

  阿那佳吼道:“今天为了你这事,我们这些弟兄们生意都停了,你得赔7万元!”与此同时,屋里屋外已聚上数十来个摩托仔,那是阿那佳用电话召来的手下。“谈判”经历了三四个小时,最后,经过反复讨价还价,廖文基赔了4.3万元。

  在敲诈房东得手以后,“摩托帮”又与警方发生了一场正面冲突。

  2000年8月26日上午,阿龙的手下驾车前往火车站。按规定,站前广场不许摩托车载客,值勤交警欧阳金球发现这辆无牌照摩托车后,便从岗亭上下来,拦住了去路。

  “胆子不小呀,没牌照的摩托车也敢开?”说着,按惯例伸手就要去拔车钥匙。没承想他的手被人打开了。欧阳一怒之下,将钥匙夺了过来。就是这样的一个动作,他和一位见义勇为的出租车司机李森春头破血流躺进了医院。

  一个月以后,欧阳仍愤怒难平地回忆:“我将摩托车钥匙没收,犯罪嫌疑人刘艳云就冲过来,一拳打在我的鼻梁上,接下来就有一伙人围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我只有蹲下来。”当时“的士”司机李森春见状,打开车门跳下来,一面拨开众暴徒挥舞的拳头、头盔,一面叫道:“不能打警察,你们不能打,要出人命啦!”他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交警,而自己则躺在了血泊之中。

  事后经法医鉴定,欧阳金球轻伤偏重,营救他的“的士”司机李森春也被打成轻伤。

  岗亭上值勤的另一位交警王晓新最先听到一声叫喊,扭头一看,发现同伴正在被五六个男子围殴。打人者中有人喊:“打死他!打死他!”一个打得最凶的,一句话都不说,一个劲儿地痛殴。他的脑袋一下子就炸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狠歹毒的人。

  交管局口岸大队罗湖中队领导得到报告,火速派人前来增援。中队副教导员姚容光带队赶到现场,暴徒们停止了施暴。将战友和浑身是伤的出租车司机从血泊中扶起,姚容光不由得义愤填膺,怒火万丈,叫道:“是谁打的?”

  一语未了,人群中走出一个人,而且用手指挑衅性地指着自己:“是我打的!你想怎么样?”

  这人就是刘艳云,曾因盗窃坐了七年牢。在刘艳云挑衅警方的同时,阿龙则不断用手提电话呼叫同伙赶来救援。

  深圳警方第一次领教了这帮人的猖狂。当他们将受伤的战友扶上车,欲送往医院急救,突然发现车根本前进不了,两个暴徒拦住警车,而另一个叫巴恰的,则拼命拍打着车窗和车门,不让走。形势越发复杂,上午10时至12时,这一带交通几乎瘫痪。最后,在赶到的武警防暴队的协助下才平息了事态。摩托车被依法没收,然而,威胁和麻烦也接踵而至。这天下午,罗湖口岸交警大队一下子涌进来40多人。交警李春成走进大楼,猛吃一惊,值班室内坐满了上午肇事的人,其中光头仔巴恰,背后插一把刀,在值班室内走来走去。另一伙人则围在处理违章办公室门口,大吵大闹,索要被扣的摩托车。

  痛下决心铲除黑帮

  2000年9月13日晚7时,罗湖交警大队在掌握了大量证据之后,终于痛下决心铲除“摩托帮”。上百名交警和民兵悄悄在南极路一带布下罗网,途经这里的无牌无证非法拉客的摩托车悉数落网。

  实事求是的说,警方没有想到这场收缴无牌照摩托车的行动会引起如此之大的阻力,会引发如此强烈的有组织的对抗。

  5天后,巴恰在接受警方的讯问时,气焰仍十分嚣张。当时,看到警察将“摩托帮”的摩托车抬上汽车,要拉走,巴恰破口大骂并威胁说:“谁敢拖车,我就打死谁!有种的就往我身上开枪!”

  “摩托帮”成员斯拉丁、马马仔跳上拖车,不让警察拉走,并将刚装上车的摩托车往下搬。巴恰、王建华、李文华、李永斌则在下面接。搬了3辆下来,便强行开走了。接着又来了增援的一队保安,在公安人员的指挥下,继续将收缴的摩托车往汽车上抬。“摩托帮”的同伙紧紧拦住,不让往上抬。见对方人多,巴恰赶紧到旁边小店,用公用电话拨通阿龙的手机,说车被扣了,叫他马上带人来向西村相助。

  很快阿龙带了20多个人赶来。巴恰对准一个交警,一脚踢倒在地。不一会儿,又来了很多警察,防暴队也来了。这时,巴恰拧开了摩托车油箱盖,手里举着打火机,吼叫道:“你们敢拉车,我就烧了它!”

  罗湖交警大队、罗湖区执法局、市公安局防暴队、数百名执法和协助执法的人员很快控制了混乱场面。

  如果说当晚的冲突只是“摩托帮”的一次仓促应战的话,次日围攻罗湖交警大队的行动,显然经过精心策划。

  早上8点30分,机关刚刚上班,罗湖交警大队的大门口就被围得水泄不通。堵门的是昨夜车被扣车的那帮摩托仔。他们公然扬言:“若不发还所扣车辆,将让你们上不成班,车子进不了门。”

  另一帮摩托仔则冲到二楼,推开一间间办公室的门,声称要找领导谈判。罗湖交警大队的刘副大队长和民警马旭辉出面接待。先是找杨旭勇谈话并做了笔录,下午又找阿龙谈。

  阿龙看了上午的谈话记录,当着民警的面,竟将笔录刷刷两下就撕了,然后,扬长而去。

  阿龙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次耀武扬威的行动,实际上是他向犯罪的深渊迈进的一个个足迹。

  罗湖公安局在立案侦查后认为,这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先后作案15起,敲房东、诈顾客、逼商城、殴交警、骗工商、砸居委会、围攻国家机关、用暴力妨碍公务、勒索单位和他人、无证拉客、打伤无辜市民和警察多人,已经构成了妨碍公务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遂向罗湖检察院移送审查。

  经过审查,罗湖区检察院又追诉了四个遗漏的罪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抢劫罪,于2001年9月15日向罗湖区法院提起公诉。11月15日罗湖区法院对9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李成录等人一审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徐选礼)

  摘自:中国检察日报200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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