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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战广东春运票价

2001年12月10日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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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春运期间,铁路客票涨价因事前没有召开价格听证会而备受各方非议。与此同时,向垄断行业“开刀”的呼声日渐高涨,人们渴望政府在进行价格决策时能更多地倾听老百姓的声音。12月8日,备受关注的“2002年广东省春运公路客运价格听证会”在广东省政府举行。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对听证会全程进行了现场直播。据了解,这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次对政府机构的业务工作会议进行直播。听证会上,经营者、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界31名听证会代表,就“春运公路客运票价是否该涨”、“涨幅应当控制在什么水平”等展开了激烈“交锋”。各界代表一番“唇枪舌剑”背后,折射出的深层意义在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决策民主势在必行,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将成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提高决策透明度的重要保证!

  缓解供需矛盾调价势在必行

  广东省交通厅运管处负责人马振东在陈述有关2002年广东省客运票价浮动方案中介绍,由于广东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旺盛的运输需求。据统计,1991年,全省公路春运共发送旅客3120万人次,2001年达到了5849万人次,2002年预计会超过6000万人次。同时,春运客流存在时间和地点上的不平衡性,高峰期的客流高度集中,流向单一特别严重,带来了巨大的运输压力。

  马振东说,以前,由于运价偏低,很难调动企业积极投入春运。之后,我国对此进行了改革,允许运价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高峰期间不得超过60%-80%,较好地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

  运价上浮作用主要表现在,一,缓解供需矛盾,保证旅客走得了。由于春运运输成本增加,不适当提高票价,很难吸引各方面投入和挖掘运力,特别是吸引外省运力支援运输;二,保障旅客合法权益,让旅客走得好,实现有序运输。政府确定一个合理的票价上浮浮动,可防止客运企业乱提价。同时,运价上浮,对客运条件和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可以分散客流,从而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马振东认为,在没有政府和社会补贴的情况下,只有靠适当浮动票价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据调查数据显示,春运期间,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平均增加30%左右。考虑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2002年春运价格浮动拟订方案为:春运节前第一个5天(元月28日至2月1日),全省公路客运运价在现行基价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0%;其余10天(2月2日至2月11日),除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佛山、顺德、海安港开往各地的公路客运班车运价最高可上浮80%-90%外,其余各地运价最高可上浮60%-70%;节后25天(2月12日至3月8日),各地之间的公路客运运价最高可上浮60%-70%。

  每个企业在此框架内根据市场的供需情况制订本企业的具体运价。

  单纯票价上涨不能“削峰平谷”

  针对交通部门的客运票价浮动方案,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潘力仁在发言中说,事先在全省曾做了一个调查,被调查者21岁到50岁阶段的占了70%多,职业方面,党政机关干部占25%,管理人员12%,工人占百分之十几左右,代表性是比较广泛的,得出的信息应是比较全面的。当问及以往春运票价上浮是否合理时,认为不合理的占68%;针对公路春运票价是否应该上涨这一问题,持否定意见的占67%。

  至于对春运票价的意见,潘力仁的感觉是“春运就像吃月饼”。他说,据了解,生产月饼的企业可能一个中秋节,就把全年的收入都捞过来。月饼生产这种经济的调整方式是否适宜春运价格的浮动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春运有它的特殊性。首先是特殊的日子,春节是团圆的节日,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能随意改变的;其次,是特殊的群体,因为春运公路旅客往往都是外来工,还有学生,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经济承受能力要考虑,因为外来工对广东建设是功不可没的。

  消费者代表、来自佛山市印染有限公司的郭新典在发言中说,从时间上界定,今年的春运是元月28日到3月8日。但根据我们的企业放假情况来看,真正的高峰就是节前和节后的15天左右时间。但是,整个春运界定期长达40多天,这一期间票价都比平时高许多,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建议,省政府在界定春运时间的时候,要尽量考虑旅客流动的特点。

  消费者代表、来自东莞台达电子公司的郭鹏发言说,我们公司有1万左右的员工,我的感触最深,体会也很多。举公司一个来自重庆员工的例子,车票上涨后,回家一个来回就需1000多块。我们公司的员工薪水也就是几百块而已,这样一来回,两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回家还过什么年?春运关键因素不是在提价,而是考虑组织得有序一点。

  广东省先正律师事务所李瑾等认为,由于运输资源的短缺,春运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不平衡,如果不能合理地配置短缺资源,仅仅通过涨价来调整春运的客流,其实并不能有效地削峰平谷。因为春节回家过年是中国政府认可和制定的节日,这个很难通过涨价予以调节。

  春运票价上涨能否产生暴利

  广东省先正律师事务所李瑾说,根据我们的调查,部分消费者反对春运价上浮的原因主要是,第一点,根据消法第10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很多消费者认为公路运价上涨没有办法选择到公平交易的对象。因为在春运期间,所有的客运企业运价全部上涨。因为春运的客运市场并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是存在一定的政府审批准入的管理限制,所以这个价格杠杆就无法自动调节市场的供求关系,一旦形成了春运卖方的垄断市场,消费者就很难选择到公平交易的对象,这是消费者反对春运运价上涨的主要原因。第二个原因,消费者提出来,春运公路票价上涨是不是暴利行为?比如佛山至潮州,春运的43天以外,票价是85元,这个票价的构成是5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客运的附加费15元,燃油的附加费2元,过路过桥费41元,实际的运价收入26元,这个票价构成里面,除了实际26元之外,其他的并没有改变,是59元。春运期间在这代收代缴的59元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佛山到潮州的票价上涨为180元,和平时的运价相比较,实际的收入增加了6.9倍,消费者认为这是暴利的行为。

  广州大学法学院漆先生也认为,如果价格涨得太高,很容易产生一种政府依法管理下的“合法的暴利”。如果这样的话,老百姓是没有办法申诉的。

  对此,经营者代表、深圳某运输公司王建聪说,公路客运行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市场相对开放早,竞争也比较激烈,所以行业里的企业利润普遍不太高,许多企业处于微利、保本状态,还有一些企业个别线路处于亏损状态。我们调研了广东7个大型国有企业,他们的客运净资产9000多万到1.8亿左右,利润也就是200万到500万左右,净资产利润率最高的5.5%,最低的1.1%。春运利润占客运企业全年利润的比例多大呢?根据几个公司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最低的是8%,最高的32%,平均也就是25%左右。以前有人说一年春运顶半年,其实不是这样的。再者,春运运价有上浮,但不同的线路上浮的幅度是不一样的,而且有些个别线路还没有上浮。此外,春节期间我们公司的员工要坚守岗位加班加点,春节期间公司给他们3倍工资,确保员工的合理所得和合法权益。

  春运票价提幅到底多大为宜

  广东省经贸委代表景修元等认为,公路运价在春节的时候上浮,那是个必然的问题,因为市场经济中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以价格上浮调节春运,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上浮幅度应该是多少?我认为拟订的涨价幅度还是偏高的,可以适当降低。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来看,春运票价上浮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真正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比如2001年的春运当中,我们公路上浮的幅度是80%—100%,铁路则是20%—30%,票价相差太悬殊,造成了铁路那边是人山人海。为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合理分配旅客,我们认为2002年公路票价的上浮幅度不要太大。

  社会团体代表、广东省总工会的练振泉认为,春运票价提高幅度多大,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春运的运输成本要提高多少?刚才听解说春运成本会增加30%,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春运增加成本的因素,但春运也增加别的因素,运量大了,利润也增加了,所以还没有听到哪个运输企业在春运的时候是亏本的。我们既要考虑调动运输部门的积极性,更要考虑消费者的利益,所以我建议,春运的最高上浮价格不要超过60%,最好不要超过55%。

  政府放开市场市场决定价格

  专家学者代表、广州中山大学董小麟认为,实际上,价格这个东西是市场交易的一个条件,这个交易必须公平,最大限度使得双方的利益能够均衡,而不是片面地倾向于某一方面的利益。在春运期间适当上浮,不是不可以,但是一定要严格控制,不能说春节期间的利润率大大高于平时。春运价格上浮的比例应该在平时允许的价格比例上做适当的调控。

  另外,价格问题不仅仅是价格问题,它是涉及到我们整个行业或者企业本身的一个竞争的问题。一些企业原来竞争手段主要是靠价格,东西卖不掉就削价,有机会就涨价,这是最落后的竞争手段。加入世贸组织,这个手段是越来越行不通的,这是我们企业最应考虑的。不管政府允许涨多少,但是企业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考虑怎么样练内功,怎么样把价格降下来。否则入世以后,运输市场开放的结果,将使依靠价格竞争的企业失去市场。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代表辛瀑等认为,随着加入WTO,政府调控宏观的机制和手段要不断加强,增加和保证更多的供给。所以,如何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准入者、供给者进入,这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政府应该逐步放开市场,让更多的车辆投入到春运市场的竞争中来,让市场来逐步决定价格,这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听证形式

  人大代表、广东省财经委张振兴认为,交通厅代表运输企业来申请调价听证,合不合适值得考虑。因为许多人会问,交通厅到底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所以,应转变政府职能,将以后的价格听证申请交给诸如行业协会等部门去做。

  《消费天地》杂志社李继平也对价格听证会的形式问题提出质疑。他认为,交通厅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公平公正地对交通进行管理,现在提出调价方案,是不是就成了运输企业的代言人?作为消费者代表,反对交通厅提出的方案,会觉得心里有压力,不利于畅所欲言。所以听证会是不是可以由两个阶段进行,第一,运输企业代表跟交通部门讨论,第二,消委会组织消费者的代表在媒体上展开讨论。在充分考虑到企业与消费者的意见之后,再向政府提交一个公平公正的运价管理方案,这样的话都可以接受。(庞永厚\据直播实况整理)

  稿件来源:生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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