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新闻报道

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

2001年12月14日 08:20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记者李鹏)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该《通知》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遵循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保证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通知》还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履行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中国证监会强调,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在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交易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罚。

相关专题:中国股市大震荡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新闻大观>>经济新闻>新闻报道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