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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 2001年12月14日 08:20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记者李鹏)中国证监会今天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该《通知》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遵循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保证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够保持独立。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备股票上市条件;实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 《通知》还对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行为应当履行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中国证监会强调,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在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交易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予以处罚。 更多报道:中新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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