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首页>>新闻大观>>港澳新闻>>新闻报道

新闻背景:董建华自动当选符合法例

2002年02月28日 17:01

  中新社香港二月二十八日电新闻背景:董建华自动当选合符法例

  为期两周的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今天结束,选举事务处选举主任在只有董建华一人符合提名资格的情况下,宣布董建华自动当选,被确认为行政长官候选人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行政长官由八百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选举委员必须为香港永久居民,候选人必须取得最少一百名选举委员的支持,选举委员必须在提名表格上签署表示同意提名。原本由八百人组成的选委会,因为其中有人身兼立法会议员及全国人大港区代表、另二人离世,总数只有七百九十四人。

  董建华角逐连任,获七百多位选委会委员的支持,提名率高逾九成,表明他既符合提名条件,又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五百六十九章第二十三条列明:如果提名结束时只有一名候选人获有效提名,选举主任即须公开宣布该候选人为有关的选举中的选出者。选举事务处依据上述条例公布董建华自动当选,原定于三月二十四日的投票程序将取消。

  这次行政长官选举首次交由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监督。该委员会于二00一年十一月八日,在宪报上刊登了经立法会在同年七月通过的《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以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原则而制定。

  董建华是一代船王董浩云的长子,一九三七年五月二十九生于上海,一九四七年来港定居。他在香港修完中学课程后,负笈英国,继续求学,在利物浦大学取得海事工程理学士学位。其后,旅居美国,一九六九年返港,处理家族集团生意。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一日,董建华参加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竞选,获高票当选。同年获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并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就职,任期为五年。

  按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的有关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所以,董建华的连任仍须中央任命方生效。(完)

相关专题:董建华参选连任


新闻大观>>港澳新闻>新闻报道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分类新闻查询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