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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指"国安局"弊案是当局"法制化"失败的明证

2002年04月19日 11:42

  中新网香港4月19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当局“国安局”非法秘密基金弊案在岛内引起相当的震荡。今天出版的《联合报》发表社论指出,“国安局”违法舞弊而竟可以逍遥法外,就是当局情治机关“法制化”失败的明证,在当局体制上有其必然性。

  该报指出,对于此桩弊案,当局显然有意任其不了了之。早在八年以前,“国安局”就宣称已经“法制化”。但弊案揭发时,陈水扁再谈“法制化”,足见当局当初制定的法律条文根本没有作用。

  该报指出,从“国安局”弊案显示的资料看来,事实上,在当局宣称“国安局”已经“法制化”之后不到一年,“国安局”主事者就和当局“总统”上下其手,从“国库”私挪了一大笔钱,充作秘密的政治金库。而“国安会”在当局“修宪”或“修法”后分明皆未得到所谓“外交”决策的实权,但当局竟偷偷转移到“国安局”里,运用小金库来秘密运作。至于这是否超越了“国安局”的职掌,是否符合行政部门权责相副的准则,根本不在当权者考虑之中。

  该报社论说,就当局“国安局”的“宪法”定位而言,既然连“国安会”都不是实权机关,其所属的“国安局”竟会成为一实权的情治总部,已属不可思议;且台湾当局领导人依法完全没有此项权力法源,但竟以法律将情治大权通过“国安局”授予当局领导人,这又是另一矛盾;退一步说,“国安局”也仅是当局最高情治总部而已,缘何却成了私立密帐、进行秘密“外交”及政治运作的中枢,更属不可思议。

  该报批评说,由于李登辉的移花接木,当局“国安局”已成“总统”的私人“权力厨房”。这样的机关发生弊案,在当局体制上是有其必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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