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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委员长指出,必须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律制度

2002年04月28日 21:46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谭宏伟)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今天在此间指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法律制度。

  在主持有关农业法制建设讲座时的讲话中,李鹏做上述表示。

  李鹏说,农业仍然是中国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难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农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他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如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法、水法等。各级人大还要继续加强对农业法律的执法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正确、妥善地处理各类涉农关系,确实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保证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据悉,在立法方面,中国立法机关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企业法等专门法律。

  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法制讲座中,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曹康泰讲授了有关中国农业法制建设的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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