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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诺卫星遭"法轮功"攻击 电视台节目受严重干扰

2002年07月08日 18:18

(新华社发)

  中新社北京七月八日电覆盖中国的鑫诺卫星自六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三十日,陆续遭到“法轮功”非法电视信号攻击,卫星转发器传输的“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的中央电视台九套节目和十个省级电视台节目受到严重干扰,全国部分农村、边远山区用户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  

  中国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今天发表声明指出,这是一起由李洪志操纵和指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的,干扰中国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卫星正常使用的严重违法活动,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

  据官方传媒报道,六月二十三日十九时零分七秒,中广影视卫星公司卫星控制中心部分监视屏幕上突然出现“黑屏”。在有关人员进一步查找原因时,电视屏幕上突然出现“法轮功”邪教内容画面。

  与此同时,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录像系统也即时录下了当时的图像:十九时八分四十秒,屏幕上出现“法轮功”邪教宣传内容的画面;十九时九分二十六秒,屏幕上再次出现“法轮功”字样和有关“法轮功”活动的画面。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六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三十日,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电视信号交替攻击鑫诺卫星2A、3A转发器,用于“村村通”工程的四川、贵州、云南等十个省级电视台节目也受到严重干扰。

  “如此长时间、大面积干扰,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中国卫星用户学会副会长杜百川说,“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盗用中国广播电视节目专用频率和技术参数,发射相同的电视信号进行干扰,是对现代文明的公然挑战,是对社会秩序和人类公共道德的恣意践踏,必将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

  “‘法轮功’的行为严重践踏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国际空间法学会理事贺其治教授认为,依据联合国宪章、国际电信联盟制订的有关公约及无线电规则的规定,故意破坏、干扰正常的卫星电视广播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必须依法严处。

  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技术手段危害公众利益,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广仁说,这一行为使卫星公司和用户蒙受经济损失,也对国际卫星通信业务运作秩序造成严重混乱。鑫诺卫星上还搭载有气象、通讯等信息,一旦被破坏,无疑会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据了解,为抵御“法轮功”非法信号的攻击,中国有关部门已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目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正常,各种信息传输安全。

  鑫诺卫星于一九九八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服务国家广电总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国海上石油、国家气象局、中国联通和中国吉通等数十家用户。

  将于明天出版的官方报章《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这一践踏国际法则和公共道德的严重违法事件,再次暴露了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再次说明了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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