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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就发展中国和尼泊尔友好关系提出四点建议

2002年07月11日 06:13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日电 (记者 陈静)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今天在此间就进一步发展中国和尼泊尔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提出四点建议,其中包括积极促进中国西藏自治区与尼泊尔的交流与合作。尼方对此做出积极回应。

  江泽民说,第一,积极开展各领域、多层次的往来和交流,除保持两国高层互访的传统外,两国议会、政党、工商界、新闻界和各民间机构也应多交流、多往来,以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他说,最近中尼友协正式成立,为加强民间交流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第二,大力拓展中尼经贸合作。江泽民指出,中尼经济各有特点,相互补充,加强互利合作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他希望这种合作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

  第三,积极促进中国西藏自治区与尼泊尔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他说,西藏自治区与尼泊尔接壤,发展互利合作,得天独厚。今天,两国将签署《中国西藏自治区和尼泊尔之间的通商和其它有关问题的协定》,这将有力地促进双方的往来与合作。

  第四,不断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江泽民表示,中国真诚感谢尼泊尔政府多年来在西藏、台湾、人权等问题上给予中国的宝贵支持,希望两国继续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良好配合。

  贾南德拉感谢中国多年来对尼的支持和援助,并表示,尼愿意加强与中国特别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合作关系。

  他说,尼泊尔与中国西藏自治区相邻,发展交流合作有着很大潜力。贾南德拉表示,尼泊尔愿意更为积极地参与中国西藏自治区的发展进程,并重申,作为中国的亲密朋友,尼泊尔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坚持对华友好、坚持一个中国政策。

  他指出,尼泊尔绝不允许出现任何阻碍两国关系发展的因素,也绝不允许尼领土被用来从事损害中国利益的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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