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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将严惩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 2002年07月22日 06:05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一日电(记者于俊)上海市公安局今天发布通告,重申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以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被列入严惩对象的犯罪活动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爆炸物;非法制造、销售、携带、持有各种管制刀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抢劫、抢夺公私财物;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鼓励有案在身者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投案自首,如数交出枪支弹药和爆炸物等犯罪工具,将可依法从轻发落。对拒不投案、包庇、纵容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还呼吁市民见义勇为,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经查实的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重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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