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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施行《解放军后勤装备条例》 2002年07月25日 17:23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装备条例》。 后勤装备条例强调,后勤装备工作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为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效益、量力而行、协调发展、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努力适应军事斗争准备对后勤装备工作的需求。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系统配套、精干高效的后勤装备体系,合理调配后勤装备,保持后勤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军队执行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的需要。 条例针对后勤装备体制编制工作的复杂性和统一性,对装备体制与装备建设中长期计划、科研、采购、日常管理以及奖励与处分等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军所有单位。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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