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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制订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最高处罚10万

2002年07月28日 18:36

  中新网广州7月28日消息:生长在开平侨乡的古树名木不再是“自生自灭”了。日前,该市制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建立养护责任制,规定古树名木生存地的归属单位和个人为养护责任单位。古树名木树干以外10至15米为古树名木生长范围。对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或破坏致死的,处以2至10万元的罚款。

  羊城晚报报道说,该市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和制止、检举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权利。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区生长一百年以上的古树和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或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规定生长在城区公共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护理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公路、河道管理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林地、风景区内的古树名木,由林地、风景所属部门保护管理;生长在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寺庙、教堂、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生长在居民小区内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护管理;生长在私人庭院内的,由住户负责管理。(邱镇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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