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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八个省市区开始实施律师收费管理新办法

2002年08月07日 09:58

  中新网北京8说7日消息:从本月起,湖北省开始试行《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将使律师服务收费不再“雾里看花”。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继上海、福建、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宁夏后出台的全国第八个省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律师收费原则、收费方式和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计件及按标的比例的收费标准为: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时,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每件500--5000元,担任一审辩护人,每件600--8000元;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600--8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应按比例另行收费;代理行政案件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400--8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计时收费的标准是每小时50--1000元。

  另外,收费标准的高低应与所办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本人水平、办案时间长短等情况挂钩。律师在事前要主动、详细地讲明收费标准,服务过程中如有变动也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对于违反规定者,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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