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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律师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即将出台 2002年08月14日 07:15 中新社重庆八月十三日电(宋永敢经玲)重庆市物价局及重庆市司法局今日发布消息说,该市律师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已进入最后的论证、审批程序,不久就会出台。 此次律师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建议稿对律师收费原则、收费方式和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收费标准的高低应与所办案件的种类、难易程度、律师本人水平、办案时间长短等情况挂钩。 有关人士介绍,律师收费问题目前中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和办法。一九九一年制定的律师收费办法已被取消,当时的标准很低,例如,刑事案件收费人民币三十元至一百五十元,已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这几年中国各地实际上都是采取协商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 近年来,律师收费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中国内地已有上海、福建、吉林、辽宁、内蒙古、山东、宁夏、湖北等八省、市制定了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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