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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显示家庭暴力受害者中近八成是职业女性

2002年08月18日 11:06

  中新网北京8月18日消息:“家庭暴力”已成为近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关注的话题。日前,22块反家庭暴力的公益广告出现在京城繁华地带。广告上,神情严肃的年轻女性坚决而有力地伸出反抗的手臂。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妇联权益部部长赵淑华表示,公益广告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日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王凤仙副研究员,历时一年,对100个家庭暴力个案进行了研究。

  职业女性同样遭遇“暴力”

  依一般人的看法,忍受家庭暴力的多是那些没文化、没工作的农村妇女,她们忍受暴力是因为她们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然而王凤仙发现,他研究的个案中,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77%是职业女性,受过良好教育,有教师、公务员、职员等,她们经济独立,生活在首都北京,她们在暴力中生活了很长时间。她们一次一次反抗,但又一次一次妥协了。

  暴力出现在婚后三年

  从第一次发生家庭暴力的时间看,超过一半(54%)的个案是在婚后三年内出现暴力的,婚前就有暴力发生的也有相当比例(12%)。从暴力持续的时间上看,近半数(41%)个案的暴力持续1至3年,其次是4至5年(15%)。从家庭暴力发生的家庭类型上看,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62%)。

  求助无效占大多数

  由于现代女性有较强的两性平等的意识,对女性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深信不疑,再加上她们经济上的独立,因此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都曾奋起反抗。被打后,受害者的选择包括离婚(28%)、向亲友求助(20%)、向单位告状(12%)、回娘家住(12%)等,而消极忍耐、逆来顺受的较少(7%)。但实际上,反抗的结果却令人失望。

  在受害者的经验中,求助无效占大多数(58%)。更为严重的是求助后反而使暴力情形加重(5%)。就是说,受害者缺乏有效的支持。于是,她们从开始明确的反抗态度变得态度暧昧,向暴力妥协。

  固有观念是祸根

  王凤仙认为,社会缺乏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有效支持。究其原因是:社会倡导所谓的“家和万事兴”,希望通过压抑妇女,使之容忍家庭暴力,来维持家庭的完整和稳定。因此,社会要有效地支持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就要挑战传统观念和不平等的社会性别结构。

  还有一些观念对人们造成误导,认为丈夫打妻子变成了丈夫和妻子两个人的责任,甚至变成了——“贤妻良母”不会挨打,“挨打的女人必有可恨之处”——妻子一个人的责任。

  国内有研究者认为,“中国‘打老婆’现象得以存续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传统不平等的性别结构已深入到每个男女的意识形态和行动中。”(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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