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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梅旧日同事举行座谈 历述“法轮功”罪行

2002年08月26日 23:21

  中新社乌鲁木齐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陈国华)八月二十五日晚,新疆乌苏市党政机关及政法、教育、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及部分原“法轮功”修练人员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有关残害无辜生命的报道后,纷纷举行座谈,深刻揭批“法轮功”的邪恶本质。

  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春梅原是新疆乌苏市建设银行核算部主任,自小在乌苏生活。林春梅的同乡在看完节目后义愤填膺,对害人害已的“法轮功”分子深恶痛绝,对林春梅那种“杀人像脱件衣服”的歪理邪说感到震惊。

  林春梅的同乡说,是邪教“法轮功”彻底泯灭了她的人性,最终使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通过身边血的教训,更加坚定了打击邪教“法轮功”的信心。

  林春梅在乌苏市建设银行的同事杨景军说,林春梅是他们身边的人,林平时工作认真又有创新,是个业务骨干,最终沦落到害人又害已的地步,是“法轮功”害了她。这件事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育,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宣传并教育好周围的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彻底斗争。

  乌苏市电力公司妇联主任张春兰称,林春梅和她是中学同学,林春梅走到今天这一步,让人感到非常痛心。以前的林春梅不是这样,她是个善良、正直、热爱生活的人,是“法轮功”把一个善良的人变成了杀人的恶魔。这是“法轮功”邪教组织对人类犯下的又一罪行。

  张春兰说,“法轮功”练习者当中有相当部分的女性,作为基层妇女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她们要发挥妇女组织的作用,多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同时要协助做好“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让他们尽早认识到“法轮功”的本质,回到正常的生活中,让悲剧不再重演。

  据了解,林春梅是一九九八年五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的。因参与“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劳动教养。二00一年二月解教回原单位上班,二00一年六月林春梅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在未准的情况下,自行离职。后经人介绍与另一犯罪嫌疑人温玉萍认识,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工作生活。两人经常在一起“交流练功经验”,一直发展到共同作案杀人。(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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