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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等六部门要求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

2002年08月28日 16:52

  中新网北京8月28日消息:建设部等六部委今天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并控制建设标准。

  六部委要求,各地要确定与当地经济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规模和各类商品房的供应比例。对商品房空置量较大、空置比例过高、增长过快的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建立全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防止出现新的房地产“过热”现象。各地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对土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和管理,防止出现多头无序供地现象,对越权批地、利用集体土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消费环节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对于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仍在继续征收或变相征收的,各地主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

  据央视新闻30分报道,建设部等六部委强调,各地要尽快明确并公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收入标准和其他条件,以及购房面积标准和超面积的处理办法。有关部门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要严格审核,对销售价格要严格审批并加强监督,对违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企业要严肃查处,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切实落实到适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凡未制订相应监督管理办法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核的城市,不得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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