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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将可对行政审批说“不”

2002年09月02日 17:26

  中新网北京9月2日消息: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强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不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而是由领导干部继续搞个人审批,那么其中无论有没有权钱交易行为,都被认为是违反纪律。

  据新华社报道,这份名为《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指出,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

  坚持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实行土地集中统一供应是保证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避免多头供地、恶性竞争的基本前提。《通知》对此要求,各类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用地和各单位使用的原划拨土地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的,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供应。出让的每幅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拟定方案,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及土地供应信息要在有关媒体向社会广泛公布,防止“暗箱操作”。

  《通知》还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其他土地的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底价必须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集体决策,并严格保密。要统一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严格规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

  背景:国家为何一再强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招标拍卖

  新华网北京9月2日电(记者董峻)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据记者了解,从去年至今国家已在《十五计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政策规定中,多次强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要实行招标拍卖。国家为何如此重视并多次强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招标拍卖?

  据分析,由于土地资产数额巨大,并具有价值增值性和供给稀缺性等特点,土地供应环节成为腐败分子非法牟取暴利的重点领域。土地批租领域的腐败现象,实质就是在土地资源配置上,特别是在经营性土地的配置上,个别腐败分子利用行政职权搞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攫取巨额地价差额。

  有关人士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抑制权力进入市场,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土地配置的干预和影响,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了土地批租领域的廉政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今年,中央纪委部署从源头防治腐败任务时明确提出要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制度。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求,今年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实行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标拍卖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的领导采用行政干预土地的供应方式。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意义,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和行政纪律切实抓好落实。(董峻)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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