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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并购成FDI主要形式 专家学人呼吁立法规范

2002年09月11日 08:54

  中新社厦门九月十日电(记者李向阳)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全球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FDI)的主要形式。即使在新兴的资本市场——中国,这种并购行为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

  美国戴维斯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主任蔡荣伟昨天在此间以一组详实的数据证明了这种判断。他说,根据美国波士顿公司的估测,中国的并购额在过去五年里以每年百分之七十的速度增长,使得中国成为亚洲第三大并购市场。按照该公司的估计,在过去三年中,中国国内并购案发生了一千七百多起,金额为一千二百五十亿元人民币。海外企业收购中国国内企业的交易有六十六起,金额为六十六亿元人民币。实际上,据他所知,在过去几年中外资在中国并购的交易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蔡荣伟律师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在多个行业对外资准入逐渐开放,可以预见在今后的五年中,外资在中国的并购将会更加踊跃。

  不过,他同时指出,目前中国政府对企业并购,特别是外资在中国并购的政策和法规还较为零散,各部委有自己的法规和政策,也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审批程序。

  中国外经贸部副部长马秀红亦承认,中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实施条例虽然具备一定涉及跨国并购的基本框架,但主要是针对解决跨国新设企业的,缺乏可操作性。

  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跨国并购——中国的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上了解到,外资在华并购碰到的政策及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国家对外资并购的总体政策尚不明朗,国家行业政策仍然不清晰,中央各部委政策及法规不一致,外商仍然无所适从;

  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三、许多部委、商会担心外商在本行业的并购会造成外商控制本行业的情形,使自己失去对行业的管理权,因此对并购不支持;

  四、有关立法对并购、破产、债权人权益、劳动法等还缺乏认识和法律明文规定;有的法规与国际上的并购惯例无法接轨等。

  与会的跨国公司代表和有关专家指出,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家庭,跨国资本在中国并购的日益活跃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正确引导这个趋势,使其符合中国的经济改革的需要,又保护各个方面的合法利益,并利用并购,增加中国各个行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商品服务,同时避免行业垄断、减少外汇流失、避免股市波动、防范国际资本投机,是一项充满机会和挑战的课题。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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