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9月11日消息: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了一起张贴裸体照片引发的名誉损害赔偿案,判决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张贴悔过书、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并负连带责任。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2002年2月24日,被告符柏精(男,25岁,琼海市潭门镇人)和女友黎海波在逛街时,与符前女友张某相遇并发生争执。当天晚上8时,符、黎两人在张某住所附近的塔洋墟菜市场、彩票街及张某经营的发屋附近,分别张贴了符私藏张某的裸体照片约7张。除部分照片被找回外,另外部分照片下落不明。
法院认为,符柏精与黎海波为泄私愤,置法律于不顾,将私藏原告的裸体照片到处张贴,恶意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客观上给原告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崔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