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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县两级公安局长全面实行易地交流

2002年09月13日 10:36

  中新网北京9月13日消息:继今年上半年江西省11个地市的公安局长成功实现易地交流工作以后,目前县级公安局长易地交流工作也正在紧罗密鼓地展开之中。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按照江西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此次江西全省范围内交流的公安局长年龄不超过52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由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科级交流出任县级公安局长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超过52周岁的县级公安局长不作交流,免去公安局长职务,符合提升条件的,解决副县级待遇。

  现任的县级公安局长全部进行交流,原则上进县(市、区)委常委班子,或由副县级干部担任。选配新任公安局长原则上在公安机关产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不得在原籍或成长地任职。(蔡福津)


 
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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