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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原博物馆副馆长涉嫌倒卖古文物受审

2002年09月29日 14:50

  中新网湖北9月29日电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审理了荆门市文物局原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市博物馆副馆长王必胜,原副馆长王传富等7人盗掘古墓和倒卖文物案。

  公诉机关指证:1998年上半年,王必胜通过关系认识了河南人陈四敏,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随后,王以“充实馆藏文物,抢救性发掘古墓”为由,在不具备发掘古墓葬领队资格,未经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陈勾结,组织副馆长王传富等人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山楚墓群”大肆进行非法挖掘活动,共盗挖古墓12座,挖出铜剑、铜樽、铜镜、箭簇等国家珍贵文物数件。

  王必胜、王传富还涉嫌非法出售文物藏品罪、贪污罪、倒卖文物罪。1997年,为解决该博物馆经费困难,王必胜与馆领导班子成员多次研究决定出售一批文物,安排王传富具体实施。同年9月23日,王传富将国家一级文物“双龙首玉带钩”以50万元卖给了荆州的文物贩子阮杰,王传富谎称只卖了30万元,从中贪污14.5万元,王必胜贪污5000元。此后,王必胜、王传富又策划将该馆馆藏的另一件国家一级文物“错金银铜樽”非法出售,因价格问题,未能成交。

  1999年底,王必胜私自将国家一级文物“战国带鞘玉首铜剑”的玉首借给荆州无业人员张某复制,造成玉扣流失,此事被鉴定为“重大破坏文物事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卢成汉、金芳)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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