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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规定 保安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

2002年10月04日 10:06

  中新网10月4日电 据中国广播网报道,从10月3号起,福州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将不再自行设立保安机构,而是由市公安局统一管理保安工作。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从现在起将活跃着一支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的保安大队、保安中队或者保安小队,承担起保卫全市各个单位的安全工作。

  据福州市公安局保安管理人员介绍,这次改革本着“符合条件、平等自愿、方式多样、管理有效”的原则,对保安队伍成熟一个接收管理一个。接收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来经过公安机关核准设立的内部保安组织;二是对未经公安机关核准而自行组建,但管理比较规范,有利于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队伍。(叶飞)


 
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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