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0月09日星期三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台湾频道

国民党要在下月底前完成两岸“三通”法例修订

2002年10月09日 11:11

  中新网10月9日电 由于不满台当局“行政院”日前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完全没有开放“三通”的任何动作,而且两岸交流“不松反紧”,国民党“立院”党团昨天宣示,将于11月底前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两岸“三通”的条文修法,并在六个月内完成相关法规的配套修法。

  据“中通社”报道,国民党“立院”党团昨天向媒体批斥当局“行政院”日前提交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新案对于两岸交流“不松反紧”。

  今年六月,台当局“立法院”曾就两岸“三通”等问题做成协商结论,要求“行政院”必须在本次会期开议之前,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并于11月底完成修法,如果届时没有完成上述程序,则以表决方式处理;另外,协商中也要求台湾当局必须在9月实施澎湖“小三通”。

  但国民党党团昨天批评说,当局“行政院”违反协商结论,不但没有依期实施澎湖“小三通”,同时提出的条例修正案完全看不到有关开放“三通”直航的条文。

  国民党指出,当局的修正案中,对于两岸金融交流、文化交流、大陆配偶工作权、大陆人民赴台定居、军公教退休人员居住大陆等条文反而限制更严。

  有国民党“立委”指出,“行政院”版本的草案表面松绑,实际限制更严,令两岸关系更加倒退,为此,国民党将坚持当初的协商内容,在11月底完成“三通”修法,并在六个月内完成相关法规的配套修正,“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编辑:余瑞冬
相关专题:两岸关系新走向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