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国内新闻

高学历低年龄 职务犯罪“30岁现象”不容忽视

2002年10月10日 07:21

  中新社深圳十月九日电(张国栋周俊锋曾艳)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今日透露,该院近两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五成四以上犯罪人员年龄在三十一岁到四十岁之间。该年龄段已成为目前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高发期,职务犯罪的“三十岁现象”不容忽视。

  据有关人士分析,原因可能有两方面,一是在此年龄段许多人成为业务骨干,担任了副科长、科长甚至更高的职务,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少数执法者存在浓厚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思想上尚不够成熟,意志不够坚定,仍带有年轻人的浮躁心态,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而不少执法部门偏重于业务,因此他们容易被社会上的不良分子拉拢、利用而最终陷入职务犯罪的深渊。

  更不容忽视的是,这二十四名职务犯罪的执法人员中,研究生学历的有三人,大学本科学历的八人,大专学历的九人;副处级以上干部十一人,占四成六,科级干部九人,占三成八。由此可见,高学历并不等于高素质。相反,高学历者一旦堕入贪欲的深渊,危害可能更大。因而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职权行使的监控是重之中重。

  在这些职务犯罪中较为典型的仍以受贿贪污等经济犯罪为主,其中又以受贿居多,共有十二人,占五成;渎职侵权也占了相当比例,其中玩忽职守四人,放纵走私三人。利用手中的行政执法权尤其是自由裁量权,徇私、徇情枉法,牟取非法利益,是新时期执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突出特点。


 
编辑:张炜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