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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明确提出中国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五大类型

2002年10月15日 06:41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四日电(记者曾利明)中国大陆的涉黑犯罪团伙或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到底有多少种?中国社会学家谭松林、彭邦富在今天首发的《中国秘密社会》一书中做出了回答。

  他们在该书《当代黑社会组织》卷介绍中国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现状一节中明确提出,当前主要有五种类型:

  一是“渗透型”。指被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和台湾当局法律法规定性为黑社会的那部分组织,渗入大陆、建立据点,吸收成员而形成的团伙。主要有台湾的“竹联帮”、“四海帮”、“澎湖帮”,香港的“十四K”、“新义安”、“水房”、“和胜和”等。他们在大陆发展组织进行走私、偷渡、抢劫等犯罪活动。仅二000年十一月,广东警方一次专项打击行动,就破获涉及台港澳黑社会的刑事案件三十九宗。其中有四十六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台港澳地区。

  二是“帮派型”。即以帮会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社会治安。这类团伙虽不具有旧的帮会性质,但模仿帮会,取有帮名,设有帮主,立有帮规,定有隐语暗号,以入帮仪式吸收新成员入伙。此类团伙城市和农村都有,活动猖獗的主要是在旧帮会曾经盘踞的长江流域一带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三是“企业型”。以公司名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为攫取权力和钱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诈骗,网罗人员,并模仿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控制成员,进行犯罪活动。浙江宁波破获的以张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四是“家族型”。以同一家族成员为核心,以居住地作为作恶区域,网罗不法分子,称霸乡里,违法犯罪。最早发现和破获这类团伙的是辽宁营口。

  五是“匪霸型”,即以强拿硬要、欺行霸市为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两位专家指出,这些涉黑犯罪团伙,存在于基层政权组织不起作用、社会管理松弛或失控、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不高、反腐败斗争很不得力的地方。他们对社会、对群众危害极大。因此,必须加以有效的遏止和打击。否则,就有发展蔓延的可能,并有加剧向黑社会演化的趋势。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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