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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用"三陪女"敲诈百余贪官 反腐拒绝以毒攻毒

2002年10月17日 07:19

  中新网10月17日电 10月8日的法制日报讲述一起“农民敲诈百余名贪官”案:福建某地有位农民,利用假身份证,打着“三陪女”旗号,敲诈148名官员总计37万多元。昨天的检察日报刊登署名“程万军”电文章,指出反腐拒绝以毒攻毒。

  文章说,对于这么一起“成功”敲诈案,以“瞎猫逮着活耗子”释之颇显几分荒唐之意。然而,作为新时代的“世说新语”,本案荒唐却并不可笑。这位农民胡乱一搂,即敛住了百余名贪官,不觉间勾勒出“反腐奇才”的造型。你可以就此称他为反腐“有功之人”,但却无法掩饰欺诈之所以“成功”的悲哀。

  类似的“反腐奇才”,笔者读到以及亲眼见到的亦源源不断。“成功”经历大多为:偶然大于必然。“奇才”自身的“综合素质”:失望大于希望。不可否认,他们中间的确有一批“身无分文、心忧天下”的志士仁人,但也必须正视,在“反腐”的大旗下,亦混杂着一群明为“反腐”实为“敲财”的鸡鸣狗盗之徒。这些混杂之徒,与腐败贪官同称“邪恶”毫不为过,因为他们走的都是“非法侵占”之路,即便后者打着“取之于官、用之于民”的幌子,其本质用心也大多是“取之于官、用之于己”,最终的归路必然同流合污、蛇鼠一窝!

  文章指出,凡“以毒攻毒”的提法,即忽视了一个根本的前提:所攻之毒为毒,所用之毒也是毒。指望“狗咬狗”式地力挽世风,只能越咬越昏。况且,以“前毒”之昏昏,又如何使“后毒”之昭昭?!

  当“反腐”成为一种“财路”,我们必须警惕一股民间“犬儒”化暗流的形成!这股暗流的基本路线为:不“合作”为了合作,不“认可”而后认可,一切只为——“以期分得一杯羹”!

  文章不无忧虑地指出,凡是在“反腐”中尝到“甜头”的“奇才”,无不深谙“社会背景”的玄机,他们的“玄能”,也无非是“审时度势”后的“利己”之举。他们的“识时务”,与变节的势利之徒并无二致。他们与腐败官员的差距,乃五十步与百步之间。任何“反腐”的希望,绝不能“所托非人”地寄予他们之中!

  当然,这绝不是说,“反腐”没有尽头。什么是彻底意义的反腐,有识之士早已长篇累牍,相信绝大多数公众必心知肚明。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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