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6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5家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领到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据介绍,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还是首次。
据法制日报报道,为了让法律服务更贴近社区,探索和完善律师执业的组织形式,更好地满足普通百姓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开展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并于2001年底推出了《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
方案推出后引起北京律师的极大关注,经过半年时间的申请、筛选、审核,北京市司法局于2002年10月批准登记5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其办公场所均设立在居民聚居区内或社区附近。(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