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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处分73名违纪法官 辽宁推进审判监督改革

2002年10月23日 10:03

  中新网10月23日电 为了纠正目前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现象,辽宁法院系统继续推进审判监督改革。

  据沈阳晚报报道,记者在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上获悉,针对目前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现象,法院将逐步进行改革,在依法纠错原则的指导下,合理规范申诉权利,明确再审的时限和次数,合理规范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和范围,以实现公正与效率并举。

  近年来,辽宁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申诉案件34,021件,其中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有10,345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法院纠正了一些确有错误的判决,维持了一大批正确的判决。一些故意办错案的法官被进行责任追究;因办案水平低、能力差而办错案的法官被调离审判岗位。据统计,全省3年内共对73名违纪法官给予纪律处分,216名不合格法官被调离岗位。

  目前,辽宁省法院仍然存在大量积压申诉案件,再审案件质量还不够高,反复再审情况时有发生。为克服这些弊端,省高院决定采取如下改革措施:一是依法纠错,发起再审的理由必须是原审存在着“足以影响裁判结果、显失公正”的“司法错误”;二是严格控制法院以职权启动再审程序,尽量避免公权过多介入私权,强化当事人直接申请再审的权利;三是合理界定发起再审的事由,实现有限再审;四是扼制长期申诉、反复申诉、甚至无理缠诉,明确再审的时限和次数,一个案件一级法院只能进入再审程序一次;五是进一步规范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尝试以听证方式先行审查再审理由是否成立,形成一套完整的听证程序。(记者:张伟莉 来源:沈阳晚报)


 
编辑: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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