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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2002年10月26日 01:39

  中新社广州十月二十五日电(唐贵江丁成玉)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故意伤害罪犯晋加强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晋加强死刑。宣判后,晋加强被注射执行死刑。这是当地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据悉,被告晋加强是云南省威信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一年级。去年三月二十九日凌晨两时许,晋加强与朋友张某、谢某、赖某等在广东省新会市会城镇“名果城”酒吧饮酒时,与被害人刘传辉等六人因争唱歌而发生冲突。

  凌晨三时许,双方从酒吧出来,再次发生争吵进而群殴,被害人刘传辉被晋加强截住并持水果刀刺中刘的左大腿一刀,刘传辉随即逃走。晋加强随后紧追,在追上刘后用水果刀再次朝刘的左胸部刺二刀、右胸部刺一刀,即逃离现场。

  刘传辉被随后赶到的警方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刘传辉系被人用锐器贯通心脏而死亡。

  二00一年九月十三日,中国最高法院在昆明召开中国法院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会议,要求中国各地法院推进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工作的开展,把中国的死刑执行工作推向更加文明、科学的新阶段,树立中国法治建设在世界的新形象。广东省首例注射死刑已于二00一年十一月在广州市成功执行。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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