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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民从十一月一日起试行按照需要申领护照

2002年10月30日 17:41

  中新社福州十月三十日电(记者郑珊云)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许克樵今天在此间宣布,今年十一月一日,厦门市将开始试行按需要申领护照,厦门市公民只要交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就可申领护照。

  为实行按需要申领护照,有关管理部门相应建立和完善了“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特定身份人员出国管理机制”,并实现与“人口信息系统”的计算机联网管理。

  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的福建省,近年因私出国的人员不断增加,二00一年达到十六万人次,二00二年前三季度则达到二十万人次。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放宽出国限制、简化出国手续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二000年起,允许厦门、漳州、龙岩等地公民凭个人外汇存款证明办理护照,今年二月一日起,取消公民出国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和签发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进一步简化公民申请出国手续。

  许克樵说,厦门市拥有一百三十五万常住人口和六十万暂住人口,人口成分多样,机构众多,在福建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今后福建省公安机关将不断扩大实行这一办法的覆盖面。(完)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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