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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推三部地方法规 遗体捐献条例全国首例

2002年11月01日 17:04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宁波电视台报道,《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在昨日结束的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获得批准,正式出台,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牛皮癣”该由谁来管理?如何整治?空调室外机、防盗窗、遮阳篷随意设置等现象,由谁来规范?《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是针对这些我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而制定的,对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在该《条例》生效的同时废止。

  “想捐的捐不了,想要的不敢要。”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遗体捐献在我市一直处于这样的尴尬境地。去年,江东眼科医院成立了宁波市角膜库,但是实现捐献的只有3例。《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在国家尚未出台遗体捐献方面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先行立法,是对遗体捐献的有力支持。

  新批准的《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属于重新修订。与1996年10月颁布实施并使用至今的《条例》相比,新《条例》根据殡葬改革不断深入的实际,修订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龚哲明)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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