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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发表公告

2002年11月02日 22:59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在进入会场时通过电脑识别身份。李刚 摄


图为大会会场。李刚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主持会议。李刚 摄

  中新社澳门十一月二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今天发表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于二00二年十一月二日举行会议。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先生主持,会议一致同意推选主席团成员何厚铧先生为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常务主席何厚铧先生主持,会议讨论了选举日期,确定:十一日五日至十九日为代表候选人提名时间;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如果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十二月五日进行预选;如果没有超过应选名额二分之一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十二月七日直接进行正式选举。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凡有意参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年满十八周岁的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提名时间内领取参选人登记表,并在此期间,交回参选人登记表和十名或十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的提名信。这期间,工作人员在澳门新口岸长崎街二十三号新华大厦六楼设办公室,办理领取和送交参选人员登记表及提名信事宜。

  为了让选举会议成员和澳门居民及时了解选举工作情况,主席团会议还推选了梁庆庭先生为新闻发言人,代表主席团向公众发布消息。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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