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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入室抢劫财物 四歹徒依法被判重刑

2002年11月08日 16:19

  中新网11月8日电 有4名不法之徒利用人们对警察的信任,冒充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屡次入室抢劫他人财物。结果,法网恢恢,他们被法院判处重刑。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昨日下午,福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名冒充警察入室抢劫的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他们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去年3月至6月期间,福建福清人周太春伙同周遵贻、赵维房、鲍长辉及在逃的“阿胜”等人,结伙携带手铐、匕首等作案工具,多次窜至三明市、福州市等地的一些私人住所、宾馆、酒店,以查身份证、“有人举报这里有人从事违法活动”为由,要求进入房间。这些犯罪分子一入室,就持刀要挟被害人,对被害人采用上手铐、捆绑、封嘴等暴力手段,先后洗劫了20多名受害者,共劫走财物价值达近12万元。

  三明市中院一审判处周太春死刑,处罚12万元;周遵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处罚10万元;赵维房无期徒刑,处罚5万元;鲍长辉有期徒刑12年,处罚4万元。


 
编辑: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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