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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燃烧的岁月》“抄袭”事件正式立案

2002年11月13日 09:14

  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抄袭”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其中一家出品方已收到法院的传票。

  《激情燃烧的岁月》制片人张纪中表示:“这件事情简直太可笑了。一年前,我们拍完了剧,这家公司才买的小说,他告我们抄袭岂不是太可笑,我觉得很奇怪。”出品方之一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理马建安说:“公司还没有接到传票,但我们的合作方收到了。我们会认真对待,积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让法院去落实真相。”

  据张纪中介绍,他是在1999年买的石钟山的小说《父亲进城》,后来请陈枰改编,在细节上有极大的丰富。尤其是石光荣孩子们的戏,与《我是太阳》有很大区别。马建安说:“公司买的小说与剧本都是合理合法的,都有证明。邓一光从未告过石钟山,说明小说没有问题。我认为陈枰也绝对不会抄袭别人,她曾得过电影文学奖,非常爱惜自己的名声。陈枰有部队大院生活经历,她写她个人的经历,写她与父辈间的情感已经很精彩了。”马建安还透露,当初陈枰在改编《激情燃烧的岁月》时,一家公司邀请她改写《我是太阳》,当时陈枰就以不能写重复题材为理由拒绝了。

  北京市一中院表示,《激情燃烧的岁月》“抄袭”小说《我是太阳》一案已经立案,按照法律程序,被告接到传票后要准备答辩,开庭的具体日期尚未确定。

  “抄袭”之说给火红“燃烧”的《激》剧抹上了一层阴影,但出品方之一西安长安影视却表示,不会向法院反诉,原因是不想让《激》成为别人炒作的工具。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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