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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行政部门表示:并未禁止艾滋病人结婚

2002年11月21日 08:36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电(记者曾利明)到目前为止,广东省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共有两千七百一十一例,但有关部门没有接到过艾滋病人结婚的申请,也从来就没有禁止过艾滋病人结婚。这是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门今天向本社提供的信息。

  广东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长何兆福明确表示,广东省从来就没有禁止艾滋病人结婚,不过要求结婚之前需要接受安全性行为等艾滋病相关知识的教育,以免将艾滋病传染给对方。

  据知,广东省已将筛查艾滋病病毒作为婚检的项目,并根据国家卫生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要求“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

  专家指出,男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通过性交的方式将病毒传给女性同伴的几率比女性感染者传给男同伴大十倍左右。因此,男性必须正确使用避孕套,才能把感染的几率减少到最低限度。如果接受医学咨询并认真执行医生指导的安全措施,夫妻间传染艾滋的可能性极低;最保守的估计可以降低百分之九十以上,传染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有限制艾滋病病人结婚。

  专家提醒说,携带艾滋病毒的女性最好是不要生育,因为母婴传播的几率大约是百分之三十。胎儿期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婴儿,出生后大多数在三岁以内去世,幸免存活下来的也将成为病毒感染者。


 
编辑:李艳敏

相关报道:艾滋病人可以结婚? 如何要小孩医生提出三措施 (2002-11-18 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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