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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业单位招聘新办法下月试行 举贤也要避亲

2002年11月28日 12:07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昨天北京娱乐信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规定,北京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将实行回避制度,相关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应聘。

  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和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连续工龄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如果本人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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