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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思危:全国人大正讨论"护权法" 保护私有财产权

2002年11月29日 13:34

  中新网11月29日电 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界“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再创民营科技发展新局面”动员大会昨日在京召开。据经济参考报今天的消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在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当前是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好时机。他透露说,全国人大目前正在讨论护权法,这实际是一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

  谈到如何“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成思危说,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市场准入。政府对所有企业应一视同仁,按照市场经济“国民待遇”原则,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就要允许民营企业的进入。

  二是提供融资便利。一份对民建会员中民营企业的调查表明,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部门贷款融资的只有47.3%。我国风险投资近年来有很大发展,但是不少风险投资家并没有用风险投资来支持民营资本的创业,他们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收购科技企业的股份,等创业板上市赚大钱。融资困难是当前民营企业的一大难题,风险投资应该雪中送炭而不应该去锦上添花。

  三是要解决不合理的税费负担。从税收方面而言,比如现在对合伙制企业和个人企业,既征个人所得税又要征企业所得税,从法律角度看这个不够合理,应加以研究解决;还要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目前人大正在讨论护权法,这实际上就是讨论如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问题。

  成思危指出,从民营企业自身来看,也有一个需要提高素质,应对挑战的问题。首先,民营企业管理者要提高素质,民营企业队伍也要提高素质。有人说民营企业当前面临“二次创业”,仅靠原来的经验管理企业不行了。要把经验管理和科学管理及其他管理结合起来,还要把企业发展与促进国家富强、促进民族的伟大复兴结合起来。其次,要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把企业做大,企业发展一定程度上是要讲规模效益的,民营企业仅靠自身滚动发展是做不大的,即使最初有1000万元资金,以每年20%的速度发展,也一辈子进不了世界500强。所以民营企业要打破传统的“宁为鸡首、不为牛后”的思想,要通过重组、兼并、联合把企业做大。第三,要通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做强。企业做大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做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根”,有了根才能枝繁叶茂。最终推动企业“走出去”,实现企业的国际化目标。


 
编辑:叶晓刚

相关报道:私有财产保护问题浮出水面 专家吁中国制订法例 (2002-11-13 0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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