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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酸雨污染加重频率上升 “祸首”为燃煤电厂

2002年12月05日 07:15

  中新社广州十二月四日电(记者 邓卓明)目前,广东省绝大部分燃煤、燃油电厂未装上脱硫装置,这是造成二氧化硫排放有增无减,全省酸雨污染加重、酸雨频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今天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凯在向常委会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时,透露了这一情况。

  据悉,近年来,广东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的严重趋势,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仍相当严重。全省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呈上升趋势。二00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九十多万吨,比上年增加三成;去年全省比二000年又增加了百分之七点五六,城市酸雨频率也在上升;全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比上年也有上升,相对较高的是佛山和广州。

  日前,广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佛山、清远、广州等三市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通过调查发现,全省已建成的十七家十二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只有一家装上了脱硫装置,其他均未批配套建设脱硫装置。另外,全省许多由地方经营的小电厂,更是没有能力配套建设脱硫装置。目前,广东只有深圳妈湾电厂和清远连州粤连电厂两家装上了脱硫装置。

  张凯副主任在报告中指出,政府一定要重视对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污染问题,加强对电厂治污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对较大规模的火力发电厂要制定限期治理的时间表,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应再立项建设燃煤电厂。在投资上,电厂应承担主要的治理污染资金。

  张凯强调,要出台措施扶持和激励企业逐步配套建设脱硫设施,使企业由被动治污为自觉治污。据悉,广东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仅为每公斤零点一五元,比全国的平均水平还低,致使许多电厂宁肯交纳排污费,也不愿建脱硫设施,因此建议提高二氧化硫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完)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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